這問題想很久了...後來觀察 的確沒有統一做法 法規上似乎也沒有限制怎樣才是正確的方式 隨著APP不同.商家不同 做法就不同 就是以行動支付付款消費時 常常可以使用行動支付累積的消費點數做折抵 這時候有兩個發票上的差異 1.折抵到0元 有些會開發票 有些不會開發票 2.折抵的部份 有些會把全額列入實際消費 有些會在消費列表上折抵掉 簡單來說不管1或是2兩者主要的差異 都一樣是折抵點數到底算不算是實際消費的定義差異 這邊我提供個人看法 點數不能歸類到現金 所以優惠折抵掉的的確是不能算入到消費額 這類情況像是很多商家自己本身提供的消費會贈與點數 應該就是這情況 是最後實收就是折抵後金額 但如果是行動支付本身的點數折抵 我覺得還是得算入到實際消費額裡頭 就算點數本身不是現金 問題是商家最後跟行動支付請款 拿到的應該也是 點數折抵+支付 全部的金額 論報稅統計 點數折抵+支付才是實收 好比說 東西 100元 在7-11 LINEPOINT折抵LP點100元 是不開發票的 問題來了 7-11實際跟LINEPAY請款 不管折抵多少 最後都是請款東西100元才對吧(?) 所以不管怎樣 7-11最後還是有收到100元 感覺不開發票其實是不太合理的 而有些不管你點數折抵多少 東西100元 LP點折抵到0元 發票一樣開100元金額 目前這方面沒啥規範 各店家隨著pos和APP不同 做法都不一 感覺針對這塊 日後可能會有一個統一的作法才對 不知道到家看法如何? EX.最近去鳥衣考察多元支付販賣機 順便買一點韓日零嘴 消費額全用LP折抵 發票照印商品全額 我是覺得這比較合理 還是要看最後跟第三方請款總額才對
- Nov 21 Thu 2019 06:56
www.ptt.cc › bbs › MobilePay[閒聊] 行動支付.點數.發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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